失业 保险法律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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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 年,为应对大萧条,国会颁布了失业保险计划,作为《社会安全法案》(SSA) 的一部分。当今,该计划是一个联邦与州之间的合作,由美国劳工部进行监督。《社会安全法案》向拥有符合联邦要求的失业保险法的各州提供拨款,用于管理失业保险和监督福利发放。各州可以将这笔联邦资金仅用于管理失业保险计划。

每个州都设有自主的失业保险计划。旨在与联邦要求保持一致的州法令概述了该州将提供的失业福利,以及工作人员如何和何时有资格领取该福利。该法令还规定了本州雇主向本州失业保险信托基金缴纳的税额。

俄勒冈就业部负责管理俄勒冈州的失业保险计划。 俄勒冈州立法机构的立法者编写了失业保险法,载明于俄勒冈州修订法规第 657 条

俄勒冈州各机构还制定了行政法规,帮助他们实施和解释其法定权力。俄勒冈就业部的法规载于俄勒冈州行政法规第 471 章。包括了失业保险计划的法规。俄勒冈就业部有时也会制定新的建议或临时法规

此外,俄勒冈州和联邦一级的立法方案可能会对俄勒冈州的失业保险计划做出改变。例如,由于联邦和州的多项立法行动,俄勒冈就业部在COVID-19 大流行病期间实施了多个新联邦计划并更新了州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