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 保險法律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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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1935 年,為應對大蕭條,國會頒布了失業保險計劃,作為社會保障法案 (SSA) 的一部分。當今,該計劃是一個聯邦與州之間的合作,由美國勞工部 進行監督。社會保障法案向擁有符合聯邦要求的失業保險法的各州提供撥款,用於管理失業保險和監督福利發放。各州可以將這筆聯邦資金僅用於管理失業保險計劃。

每個州都有自己的失業保險計劃。旨在與聯邦要求保持一致的州法令概述了該州將提供的失業福利,以及工作人員如何和何時有資格領取該福利。該法令還規定了本州雇主向本州失業保險信託基金繳納的稅額。

俄勒岡就業部負責管理俄勒岡州的失業保險計劃。俄勒岡州立法機構的立法者編寫了失業保險法,載於 俄勒岡州修訂法規第 657 條

俄勒岡州各機構還制定了行政法規,幫助他們實施和解釋其法定權力。 俄勒岡就業部的法規載於 俄勒岡州行政法規第 471 章。包括了失業保險計劃的法規。俄勒岡就業部有時也會制定新的建議或臨時法規

此外,俄勒岡州和聯邦一級的立法方案可能會對俄勒岡州的失業保險計劃做出改變。例如,由於聯邦和州的多項立法行動,俄勒岡就業部在 COVID-19 大流行病期間實施了幾個新的聯邦計劃並更新了州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