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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ial of Benefits

一些可以停止或拒绝救济金的情况。这些情况要求就业局审查申索、裁定资格或发出行政决定。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 离职
  • 被解雇或停职
  • 无法从事工作
  • 离开永久居所
  • 上学或进修
  • 自雇者
  • 入狱
  • 错过工作
  • 拒绝工作机会
  • 没有积极寻找工作
  • 领取退休金(社会保障除外)
  • 未能参加再就业及资格评估谈话
  • 拒绝俄勒冈州 WorkSource 的工作推荐
  • 未能在当地俄勒冈州 WorkSource 中心注册
  • 因劳动纠纷而失业,或
  • 您是一名教学或非教学的教育员工,在暑假、寒假或春假期间或学期之间提交周度救济金申请

这些问题会导致停止您的申索,直至我们裁定支付还是拒绝救济金。调查任何申索问题期间,请继续每周申索救济金。如果调查结果裁定支付救济金,这样可以确保您能够领到调查期间的救济金。

审裁员负责完成调查工作。如果审裁员需要其他信息,他们会联系您。务必回复要求的完整信息。如不予回复将导致根据现有信息作出裁定,并可能导致救济金被拒绝。隐瞒信息或向就业局报告虚假信息会造成严重后果。